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为组织好2020年度我校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学校从事教学、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 144 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 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 40 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 56 学时。
1.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在10月15日前完成。
2.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在线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线上学习平台开放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31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3.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学校组织开展,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教育实习等内容。
三、培训报名
各补考及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补考人员网上报名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人力资源部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20日
学校确认时间:8月17日—8月21日
报名网址:http://39.100.64.169/
四、收费标准
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者免收考试费。培训资料费120元/套(自愿购买),现场确认时交费,所有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收齐后统一交至省中心培训点。
五、培训教材
学校根据培训需要向省中心统一购买培训教材(不受理参训学员个人购买),报到当天,由学校带队学员统一领取教材,并发放。
六、培训地点:湖北大学3号楼报告厅。按上级防疫要求,学员进入湖北大学,需用本人手机支付宝扫“湖大健康通行码”方能进入。具体要求见附件4。学员培训全程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课前测体温,刷身份证考勤。培训工作人员每节课提前40分钟到岗,学员至少提前十分钟进场完毕。
七、集中培训时间:
9月19日-9月20日(08:30-20:30)
9月26日-9月27日(08:30-20:30)
八、集中考试时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点-12:00点。
准考证打印: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考生于11月6日-13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http://39.100.64.169/)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入场。
九、考核、结业与发证:
1.考核。岗前培训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考试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模式。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论文提交后学校对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论文。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0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校本评分由学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9月3日-10月31日完成)。
2.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十、有关要求
今年岗前培训工作要以“安全、平稳、科学”为目标,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保障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培训工作平稳顺利。
1.做好安全防控。各单位应组织参训学员熟悉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突发情况处理流程(参训学员防疫要求见附件2);组织参训学员学习并如实填写《参训学员安全告知书》(见附件3)。要求学员参加培训时将签好的《安全告知书》交班主任存档备查。
2.把准培训目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3.严格组织管理。学员应坚持全程学习,遵守考勤制度,刷身份证签到,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特殊事宜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申请需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集中培训评分计0分:(1)无故旷课1天及以上;(2)未按要求提交作业2次及以上;(3)请假3次(每半天为一次)及以上。学员学习期间考勤、培训表现等相关信息将报送学校。
4.组织管理。我校学员在本次培训中分配班级为15班,班级QQ群号为872697425,班主任范老师,请各参训学员提前加入班级培训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