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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2018年秋季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各单位报送申请认定人员名单时间

各单位于918日下班前,将本部门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二)个人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25日-108日系统开放日的700-24:00,网报须知见附件,务必按要求报名。

(三)个人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926-109日(有效工作日)

2.地点:图书馆二楼205办公室

3.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申报材料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范围严格限定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专任教学人员(或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1)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请材料上报要求

(一)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查询结果、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具体上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申请人提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能够查询。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提供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用A4纸打印)。1990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三)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与本次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体检安排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专业学历申请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者自行确定,但应与申请教师资格的专业保持一致;要求按试讲时间提前两天将教案一式三份交到人力资源部。试讲初定在921日上午9:00在二号教学楼C102教室进行

应参加测试者务必按时报名,以便安排试讲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体检

1.持人力资源部印发的体检表(领取时要求自带1寸近照1张,贴好照片后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凭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体检。

2.体检地点:湖北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关山口,华中科技大学南二门对面)。

3.体检时间:925日上午,由本人自行到指定地点体检。

4.体检费用:140/人,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人力资源部代收,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