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根据《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新进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立3-7人的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2019年新进青年教师认真总结培养期内的有关工作,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并准备授课教案、科研成果、听课记录、学习总结等相关支撑材料。指导教师认真总结培养工作的完成情况,准备培养工作小结、听课记录等相关支撑材料。
3.各单位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青年教师培养目标,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听取指导教师评价,结合现场教学(20分钟)考核成绩,综合给出考核结果。
4.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前将《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青年教师培养考核汇总表》《现场教学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附件:1.参加考核教师名单
2. 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
3. 现场教学考核表
4. 青年教师培养考核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0年9月29日 |